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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采购

盐城世纪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房屋建筑)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人次:

  一、招标条件

  盐城世纪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房屋建筑)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世纪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世纪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理服务项目(房屋建筑)

  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2024年度世纪新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建设的房屋建筑零星项目(单个项目监理服务费用10万以内)的监理服务。

  4、质量控制:合格。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监理服务期与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具体服务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6、服务单位:1家

  7、其它: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2024年度世纪新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建设的房屋建筑零星项目(单个项目监理服务费用10万以内)的监理服务,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2024年度世纪新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建设的房屋建筑零星项目(单个项目监理服务费用10万以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含前期所有施工手续的办理等)、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类别和等级: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3.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需配备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2017】35 号文件(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同时,中标人须配备造价咨询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投资控制,造价咨询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造价员资格或一级造价师。

  3.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5.1.1以及15.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密封)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 月 13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号码:18005108385(可微信报名,微信同号)】,逾期不再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 月15 日15:00 时。

  八、服务费计算(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收费基准价根据工程监理范围内工程最终结算价之和(不含设计及其它服务类最终结算价)计算。

  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投标报价的监理费收费百分率,但不得超过收费基准价×1.30%。高于此报价的均作废标处理。

  收费基准价=工程监理范围内工程最终结算价之和(不含设计及其它服务类最终结算价)

  九、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世纪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网/发布。

  十二、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世纪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四、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世纪新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湖国际品鉴中心2楼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515-816900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9962397209

  2024年1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