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 KR

新城热点

事关疫情,有奖举报!

发布时间:2021-08-06浏览人次: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即日起在全区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举报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未向所在社区(村)、单位登记报备和未按要求落实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的相关线索。

  2、举报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未进行核酸检测且未登记报备的相关线索。

  3、举报刻意隐瞒健康码为红、黄码的相关线索。

  4、举报刻意隐瞒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的相关线索。

  5、举报不具备发热门诊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营医院等擅自截留收治发热病人的相关线索。

  二、举报方式和要求

  1、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12345,0515-89870070

  2、举报线索时,应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并留下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举报的事实应客观真实,不得虚报、伪报、谎报、诬告。

  4、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举报奖励方式和领取方式

  1、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黄码人员奖励200元,其余奖励500元,被举报人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奖励5000元。

  2、举报人就同一线索多次举报的,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

  3、奖金领取方式:区防控办通知举报人带本人身份证至区防控办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领取,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举报受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受理的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